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生与就业政策和法规、条例,并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招生与就业处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办法及改革措施。
2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与就业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考核工作,主持招生与就业处的所有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4 .制定并上报每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5 .负责编制招生宣传计划、制作招生宣传手册、组织宣传队伍,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6 .做好招生信息统计分析,为学院提供决策依据。
7 .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工作办法和制度。
8 .逐步完善实习与就业工作院系二级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实习与就业工作。
9 .负责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各类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10 .负责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形成跟踪调查报告,为教学教改提供依据和信息。
11 .负责做好每届毕业生生源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编制就业派遣方案。
12 .负责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各种经费的开支。
13 .负责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