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证的作用
l.《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起记载和凭证,毕业生本人或就业单位凭《报到证》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2.证明持报到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学院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5.《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蓝色或绿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二、办理要求
1.初次派遣:
(1)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5月25日前上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含: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接收函等)就业证明原件,由学校统一办理到就业单位。
(2)毕业前未就业的同学,《报到证》开回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教育局或生源地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
2.改派: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不愿意开回原籍或需要更改就业单位的,可凭原《报到证》原件、新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新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改派报到证。
3.遗失补办:在派遣期内可申请遗失补办《报到证》,遗失补办的报到证的所有信息与原报到证完全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遗失补办”。
4.改派和遗失补办的报到证需到贵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盖章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派遣期限为两年,过期不能办理。
2.两年派遣期内,每个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手续。
3.外省籍毕业生《报到证》需到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4.其他未尽事项,详询招生与就业处。